400-883-1990

资讯

了解行业以及华进新闻资讯。

迟来的全国“两会”!从不缺席的知识产权提案议案!

发布于:

2020-05-21


非常时期“非常两会”,必有“非常之策”。因新冠肺炎疫情影响而延期的2020年全国两会,于5月21日(今日)拉开大幕。

今年,“加强知识产权保护”“提升企业知识产权发展战略”依然是代表委员的议案和提案中的高频词汇。在此,华进知识产权辑选了部分全国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两会建言”中社会关注度高、影响力大的提案议案,以飨读者。


赵雯:设立国家知识产权法院

全国政协常委 九三学社中央副主席

设立国家知识产权法院,是理顺知识产权专门化审判体系,统一知识产权案件终审判决标准的迫切需要;是加大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力度,提升我国参与国际知识产权治理能力和水平,加快建设创新型国家和知识产权强国的重要举措。

为此建议:

整合力量,独立设置。在不增加新的机构和人员编制的前提下,整合最高人民法院现有知识产权审判庭和知识产权法庭的全部审判资源、人员设施,组建独立的国家知识产权法院。使之成为隶属最高人民法院,独立审理知识产权终审案件的专门法院。统一标准、完善体系。

国家知识产权法院依法承担知识产权终审责任,统一知识产权案件的裁判标准和审理机制;依托巡回法庭、地方知识产权法院,构筑专门化知识产权审判体系;必有提纲契领、执本末从、提高效能的推进作用。

设立国家知识产权法院巡回法庭。我国幅员辽阔、产业门类众多,参照国际成功经验,在全国设立若干个国家知识产权法院巡回法庭,作为国家知识产权法院的派出机构,行使相应的司法权力,对地方知识产权法院实施监督指导,有利于提高诉讼时效,减轻国家知识产权法院的办案压力。增加地方知识产权法院。在现有3家知识产权法院基础上,通过整合目前地方法院知识产权审判庭,增设若干中级法院层级的地方知识产权法院,以便于跨区域集中管辖一审知识产权案件。


崔向群:呼吁重视“基础研究”,加强知识产权保护,提振创新信心
全国政协委员 中国科学院院士
南京天文光学技术研究所研究员

基础研究是科技创新的根基,它虽很难在短期内创造经济价值,但着眼长远,它决定着国家科技创新的深度和广度。

为此建议:

地方政府应转变观念,眼光不能仅停留于短期内的“经济收益”上,同时也要关注由原始创新引发的“持续动能”,这将是有利于中国发展的“新优势”

一方面,政府部门应加大经费倾斜力度,并完善相关配套制度和激励机制;另一方面科研人也要有“板凳要坐十年冷”的精神与毅力,戒骄戒躁,摒弃急于求成的心态。

以及进一步强化知识产权保护,为企业营造公平、积极的营商环境,提振企业创新信心。


蓝闽波:聚焦知识产权,提升企业专利战略竞争力
全国政协委员
华东理工大学金山科技园管理委员会主任

目前,相较于外资企业,中国企业的研发模式以模仿和技术购买为主,且企业不愿投入大量资金进行研发。外企每年在研发的投入达到20至30%,而大部分内资企业不到5%。

现阶段许多高校和科研单位拥有大量的专利,但极少部分会完成专利许可或转让;而对于企业来说,创新能力不足,又难以获得好的技术,需要与高校、科研单位搭建“桥梁”。

为此建议:

设立以企业为主的政府专利发展基金,在专利获利后返还一定资金给基金,从而形成良性循环,了解决企业技术创新投入不足

应当给予高校和科研院所的技术转移中心充分的专利自主定价权,由各单位自行监督管理。

此外,知识产权保护还需要大环境的支持,需要扩大国家知识产权法庭的规模,加快、加大对侵权案件的审判力度和强度,让侵权者不敢侵权。


史浩飞:降低知识产权犯罪入刑门槛 提高罚金标准

全国人大代表
中国科学院重庆绿色智能技术研究院微纳制造与系统集成研究中心主任

2018年全国地方法院新收侵犯知识产权犯罪一审案件中,假冒注册商标案和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案占已审结侵犯知识产权犯罪的87.99%,成为侵犯知识产权领域的“主角”。


为此建议:

降低侵犯知识产权犯罪的入刑标准,由原来的“非法经营数额在五万元以上或者违法所得数额在三万元以上的;假冒两种以上注册商标,非法经营数额在三万元以上或者违法所得数额在二万元以上的;其他情节严重的情形”入刑标准降低为“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数量在1000件以上,且非法经营数额在3万元以上不满15万元或者违法所得数额在2万元以上不满10万元”

降低侵犯商业秘密罪定罪入刑标准。他认为《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二)》,提到侵犯商业秘密罪犯罪给商业秘密权利人造成损失数额或侵犯商业秘密违法所得数额在50万元以上,或致使权利人破产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应予以立案追诉。他认为该规定立案追诉标准较高,且未明确造成损失数额的计算方式,建议降低入刑标准,将立案追诉标准调整为对权利人企业造成损失数额在30万元以上,在相关司法解释中对造成损失的计算方式予以明确。

提高侵犯知识产权犯罪的罚金标准。他认为目前制售伪劣产品罪的法定自由刑明显高于侵犯知识产权罪,有必要提高侵犯知识产权罪的罚金刑,以严厉打击、预防侵犯知识产权犯罪。他建议将侵犯知识产权犯罪的罚金刑提高至“违法所得2倍以上10倍以下,或者销售金额50%以上2倍以下的罚金”。


黄建平:降低知识产权犯罪刑事立案门槛、制定重复侵权行为从重处罚制度等方式,严厉惩治知识产权犯罪
全国人大代表 唯美集团董事长

从全国范围来看,导致知识产权侵权行为屡禁不止,重复侵权案件仍然呈易发高发态势。

为此建议:

通过推行律师调查令制度、推进电子商务平台建立注册人信用信息公示制度、完善市场主体诚信档案“黑名单”制度等手段,进一步完善相关法律制度与政策,达到遏制重复侵权行为发生的目的,来营造尊重知识、鼓励创新、诚信守法的良好氛围。
400-883-1990
info@aciplaw.com

华进官方微信公众号

Copyright © 2021 华进联合专利商标代理有限公司.All Rights Reserved.粤ICP备12081038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