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CIP原创精读 | 基利安·姆巴佩是谁?如何保护名人的姓名权?
· 还记得2009年春晚凭借小品《不差钱》给全国观众留下深刻印象的“小沈阳”吗?· 还记得2015年获得诺贝尔医学奖而一夜之间被全国人民认识的“屠呦呦”吗?他们在成名之路上付出了很多的努力与汗水,但广为人知仅在“一夜”之间。“一夜成名”的对象往往令部分热衷于通过“蹭热点”来牟利的市场主体趋之若鹜。前有在雄安新区成立后,一拥而上申请带有“雄安”二字商标的“盛况”;后有疫情期间,不法分子罔顾道德底线,抢注“李文亮”商标的事件,这些行为不但损害了权利人的利益,同时也带来了负面的社会影响。在这些案例中,抢注人对于热点的反应十分迅速,商标抢注的动作极快。而十分短暂的时间差为这类案件的证据收集带来极大的难度。那么,面对此类情形该如何突破困局,有效收集证据以维护自身权益呢?以下,笔者将以第31994830号“”商标异议案件为例,谈名人姓名遭遇恶意抢注情况下的商标维权策略。“基利安·姆巴佩”(KYLIAN MBAPPE)是法国的职业足球运动员,司职前锋,效力于法国足球甲级联赛的巴黎圣日耳曼足球俱乐部。2018年6月30日(周六)晚上,“基利安·姆巴佩”(KYLIAN MBAPPE)在2018年俄罗斯世界杯八强对战中,在比赛第64分钟和第69分钟打入进球,完成梅开二度,最终帮助法国国家队以4:3的比分战胜由梅西带领的夺冠热门阿根廷国家队,实现个人在世界范围内的“一夜爆红“。2018年7月2日,即“基利安·姆巴佩”(KYLIAN MBAPPE)一夜成名的隔日,也是之后的首个工作日,孟某向国家知识产权局申请注册第31994830号“KYLIAN MBAPPE”商标,该商标于2018年12月20日初步审定公告,指定使用在第9类“眼镜片;眼镜框;矫正透镜(光学);眼镜架;眼镜;隐形眼镜;眼镜盒;太阳镜;眼镜链;擦眼镜布”商品上。2019年3月9日,“基利安·姆巴佩”(KYLIAN MBAPPE)(以下简称异议人)以被异议商标侵犯异议人在先姓名权、违背诚实信用原则、恶意蹭热点的抢注行为会造成不良社会影响为由,向国家知识产权局递交针对第31994830号“KYLIAN MBAPPE”商标(以下称为被异议商标)的异议申请。国家知识产权局经审理认定,被异议人申请注册被异议商标已构成对异议人在先姓名权的侵犯,违反了《商标法》第三十二条的规定。因此,对被异议商标不予注册。异议人作为国外足球运动员,其在2018年6月30日俄罗斯世界杯八强对战之前,除去极为关注足球赛事的相关公众外,哪怕是面对普通的足球爱好者,对其认知度并不高,在中国国内的普遍认知度更是相对偏低,故如何证明异议人经此一战后,具有很高知名度,此为难点1。“成名”与“抢注“仅隔一天一夜,是否足以认定为“在先”?被异议商标申请注册的时间为2018年7月2日,与被异议人“成名”的时间2018年6月30日晚只相差一天一夜,对于异议人在如此短暂的时间内所建立起的个人知名度,是否足够让审查员认可具有在先姓名权,此为难点2。如何证明相关公众将英文名“KYLIAN MBAPPE“指向“基利安·姆巴佩”?被异议商标是英文字母组合,是异议人“基利安·姆巴佩”的英文姓名,而对于中国消费者而言,英文名称显然比中文名称认知度低。故在本案中需要证明被异议商标“KYLIAN MBAPPE”与异议人的中文姓名“基利安·姆巴佩”已形成密切的对应关系,此为难点3。代理人不但搜集了异议人的百度百科介绍资料、异议人所获奖项的媒体报道等常用的用以证明中国国内知名度的证据来证明异议人在中国的知名度,还另辟蹊径,搜集了2018年俄罗斯世界杯的收视率数据及报道、2018年6月30日前后异议人的百度指数(搜索指数及资讯指数)截图、2018年6月30日前后关于异议人的部分媒体报道作为证据,以此证明异议人经过6月30日的一战的确迅速产生了高知名度。为了更具说服力,提交的证据形式多样,来源于不同第三方平台上公布的具有公信力的证据,收视率、指数等数据型证据本身均具有较强的说服力。一般而言,多数认定侵犯在先姓名权的案件中,该姓名的“在先”知名度都是在一个相对较长的时间段内积累起来的稳定的高知名度。而本案中,“出名”时间与被抢注时间仅相隔一天一夜的情况,能否可以被认定形成“在先”知名度,给论证形成一定挑战。此时,则需转换角度,反利用本身是证明“在先性”劣势的“极短时间差”——“出名”时间与被抢注时间仅相隔一天一夜,来凸显被异议人抢注异议人姓名的急切性,反而更能够体现出异议人确已经在短时间内积累起高知名度,才引来“急忙”抢注,证明了被异议人申请被异议商标的行为明显与异议人“一夜爆红”的事件存在关联。代理人利用国内常用的多个搜索引擎,对“Kylian Mbappe”及“Mbappe”进行网络检索,通过检索结果均指向了异议人的这一事实,证明在相关公众的认知里,一旦看到“Kylian Mbappe”或“Mbappe”,便会直接联想到异议人,因此,“Kylian Mbappe”或“Mbappe”与异议人已形成对应联系。同时,代理人还结合异议人足球运动员的身份,强调球衣上的英文名字随着异议人的赛事转播而为国内公众所接触和知晓,与异议人建立对应关系。本案的异议人遭遇的姓名被抢注的事件,与“雄安”、“李文亮”抢注事件如出一辙,这位本默默无闻却“一夜成名”的外国球星,通过本案在中国得以成功维权,给此类案件的撰写与审理带来了在专业与现实方面的双重启示。一是代理人通过多渠道搜集证据,成功证明这位在世界杯“一夜爆红”的球星“基利安•姆巴佩Kylian Mbappe”在中国国内所获得的在先知名度,最终帮助其成功维权,为此类案件的证据搜集方向提供了可行的思路。二是国知局在本案中对在极短时间内积累起极高知名度的在先权利予以了认可,体现出对于在先知名度的认定,并非仅以“在先”多长时间来评判,更重要的是是否真的具有相当的“知名度”水平。三是被异议商标的不予注册,体现了国知局以多样化的手段打击“蹭热点”等类似的不正当商标注册行为、维护市场纯净健康的决心。在商标审查阶段,国知局主要以《商标法》第四条等规定对不正当商标注册行为进行规制。而针对被异议商标这样的漏网之鱼,则会结合具体案情,充分运用在先权利的法律依据,依法规制不正当商标注册行为。拥有5年从业经验,擅长商标争议疑难案件处理,出具法律分析方案。为腾讯、华为、华润、恒大、美的、广汽等企业提供专业的知识产权法律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