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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历史新高!今年前三季度知识产权使用费进出口总额达3072亿元
2024-12-02
来 源:国家知识产权局
知识产权强国建设取得一系列新进展新突破
一、知识产权管理体制实现历史性重构,管理效能大幅提升
一是按照党的二十届二中全会部署,顺利完成国家知识产权局调整为国务院直属机构工作,地方知识产权管理机构也得到全面加强。通过改革,纵向缩短了管理链条,横向加强了协调联动,整体提升了管理效能。
二是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知识产权领域中央与地方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方案》,进一步充实了重大专利侵权纠纷行政裁决、深化“一带一路”知识产权合作、构建数据知识产权保护规则等知识产权中央事权,优化了知识产权转化运用等地方事权,健全了充分发挥中央和地方两个积极性的体制机制。
三是建立了国家知识产权强国建设工作部际联席会议制度,加大了知识产权领域重点任务推进落实和重大问题政策研究力度,进一步形成了知识产权强国建设的合力。
二、全力推进专利转化运用,有力促进产业转型升级
认真落实《专利转化运用专项行动方案(2023—2025年)》,着力打通专利转化运用难点堵点。
一是加快梳理盘活高校和科研机构存量专利,完成134.9万件存量专利盘点和价值分析,形成可转化的专利资源库,按照产业细分领域向企业匹配推送。今年前三季度,全国高校和科研机构专利转让许可备案次数同比增长24.1%;专利、商标质押融资登记总额达7922.3亿元,同比增长60%;知识产权使用费进出口总额达3072亿元,同比增长7.2%,均创历史新高。
二是深入实施专利产业化促进中小企业成长计划和重点产业知识产权强链增效工作,持续推动建设重点产业“专利池”,指导建设产业知识产权运营中心,切实维护产业链、供应链安全稳定。
三是大力发展专利密集型产业,专利密集型产业增加值达到15.32万亿元,同比增长7.1%,占GDP的比重达到12.7%。经过一年来的努力,企业、高校和科研机构的专利产业化率都得到了有效提升,为产业转型升级提供了有力支撑。
三、知识产权法治保障有力加强,支持创新更加有力
一是完成专利法实施细则修改,推动专利开放许可制度、专利权期限补偿制度等全面落地。
二是适应新一轮科技革命和产业变革发展需要,持续完善人工智能、基因技术、量子信息、生物医药等领域专利审查政策,综合运用优先审查、快速审查、集中审查等多种审查模式,保障国家重大科技创新成果得到及时有效保护。截至今年10月底,我国发明专利平均审查周期压减至15.6个月。国内有效发明专利拥有量达到466万件,其中,专利权人为企业的达341.7万件,占全部有效发明专利量的73.3%。截至今年6月,每万人口高价值发明专利拥有量达到12.9件,提前实现国家“十四五”规划预期目标。
三是加强涉外知识产权保护。布局建设76家国家海外知识产权纠纷应对指导分中心和4家产业分中心,累计指导案件1783件,帮助企业挽回经济损失258亿元。
四、大力强化知识产权国际合作交流,有力服务高水平对外开放
一是全面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致中国与世界知识产权组织合作五十周年纪念活动贺信精神和致2024年国际保护知识产权协会世界知识产权大会贺信精神,深度参与知识产权全球治理,推动《产权组织知识产权、遗传资源和相关传统知识条约》《利雅得外观设计法条约》成功缔结。与世界知识产权组织合作在华建设151家技术与创新支持中心,我国在世界知识产权组织发布的《2024年全球创新指数报告》中的排名提升至第11位,党的十八大以来累计提升了23位,成为世界上进步最快的国家之一;我国拥有的全球百强科技集群数量达到26个,连续两年位居世界第一。
二是深化“一带一路”知识产权合作,成功举办第三届“一带一路”知识产权高级别会议,近70个国家、地区及相关国际组织代表参会,与会各方在以往传统合作项目基础上,积极纳入重大问题国际立场协调、专利开放许可、地理标志产品互认互保、专利审查高速路等合作内容,更好服务高质量共建“一带一路”。
三是深度参与小多边和双边合作。中法地理标志合作议定书以及中日韩、中澳、中新等知识产权合作纳入国家领导人高访成果,与美国专利商标局签署新的合作谅解备忘录。实现246个中欧地理标志产品互认互保。推动金砖国家知识产权合作升级扩容。累计与80多个国家和地区及国际组织建立了知识产权双边合作关系,与包括美国、德国、法国、日本等在内的33个国家和地区建立专利审查高速路,中国知识产权合作网络越来越宽广。
保护民营企业知识产权、支持民营企业创新发展
一、加大保护力度
截至目前,国家知识产权局已批复建设123家国家级知识产权保护中心和快速维权中心,分布在全国29个省(区、市),备案的各类创新主体超19.3万家,其中75%以上为民营企业。今年前三季度,已运行的保护中心和快维中心共受理知识产权保护维权案件9.8万件,平均处理周期在2周以内,为各类企业提供了便捷、高效、低成本的维权渠道;共受理专利申请预审请求约24万件,预审合格后获得专利授权约15.1万件,有力支持了各类企业的专利布局。
二、提升创新能力
加强高校、科研机构同民营企业之间的技术对接,为中小企业发展赋能。出台《专利产业化促进中小企业成长计划实施方案》,重点培育一批以专利产业化为成长路径的样板企业,形成一批具有市场竞争力的专利密集型产品。目前,已有超1.7万家企业参与中小企业成长计划,其中绝大多数为民营企业。开展“千企百城”商标品牌价值提升行动,已遴选近700家民营企业参加,助力加强商标品牌建设。
三、优化营商环境
实施知识产权公共服务普惠工程,出台知识产权政务服务事项办事指南,大幅压减专利、商标审查、质押融资登记等业务办理时限,最大力度支持民营企业创新创造。深入开展知识产权质押融资工作,推广“普惠金融服务”,提升信贷规模和融资便利度,助力民营企业高效获取资金支持。截至目前,全国专利商标质押融资金额连续6年实现两位数增长,有效助力民营企业破解融资难题。
四、拓展纠纷多元化解渠道
加强知识产权纠纷调解组织和调解机制建设,指导民营企业通过调解方式快速化解知识产权纠纷。今年前三季度,全国知识产权系统指导管理的调解组织达2088家,各级调解组织累计受理知识产权纠纷调解案件9.4万件,以调解方式服务民营企业9.7万家。
加快推动专利转化运用专项行动
一、形成促进专利转化运用的“1+N”政策体系
围绕专利转化运用专项行动重点任务落实,联合相关部门制定印发存量专利盘活、专利产业化促进中小企业成长、重点产业知识产权强链增效等配套文件。推动各部门围绕产业创新、成果转化、中小企业成长、科技金融等领域制定出台相关政策文件50余份。各类政策间的一致性、协同性明显增强。
二、全面摸清高校和科研机构存量专利“家底”
已完成对全国2700余所高校和科研机构共计134.9万件存量专利的全面盘点,筛选出一批具有产业化前景的发明专利进入可转化资源库。今年前三季度,全国高校和科研机构专利转让许可备案次数超过3.8万次,同比增长24.1%。
三、支持科技型中小企业运用专利技术实现创新发展
深入实施专利产业化促进中小企业成长计划,组织超过1.7万家科技型中小企业参与,按需匹配知识产权、产业、金融等惠企政策,加大精准服务力度。组织超过40万家创新型企业在线上进行存量专利订阅和评价,开展形式多样的匹配对接活动,助力中小企业获取专利技术,推动中小企业专利产业化进程。
四、推动重点产业知识产权强链增效
指导地方、央企围绕人工智能等300余条细分产业链,开展知识产权强链增效工作,强化产业链知识产权资源整合和战略协同,以知识产权赋能传统产业升级、新兴产业壮大、未来产业培育。在加速专利产业化的同时,打造一批以科技创新为支撑的知名商标品牌。
五、全社会重质量促转化的意识明显提升
各部门、各地方在项目评审、职称评定、绩效评优中,逐步树立重质量促转化的政策导向。专利申请前评估制度、职务科技成果转化的尽职免责和容错机制、财政资助科研项目形成专利声明制度等有利于专利转化运用的长效机制正在加速形成。今年前三季度,全国高校和科研机构新增专利申请中,发明专利占比进一步提升到70.9%,专利申请质量稳步提升。
成功缔结《利雅得外观设计法条约》
11月11日至22日,世界知识产权组织在沙特阿拉伯首都利雅得召开外交会议,会议成功缔结《利雅得外观设计法条约》,国家知识产权局、中国常驻日内瓦代表团和驻沙特大使馆共同组成了中国政府代表团,全程参加会议,为条约的成功缔结发挥了重要的建设性作用。
该条约历经近20年艰苦谈判最终达成,是协调各国外观设计申请程序和形式的一部国际条约,将进一步简化全球外观设计保护程序,使设计者能够更快捷、更经济地在本国和海外市场保护其创新成果,增强外观设计保护的“可预期性”,降低申请程序的“复杂性”。条约共34条,包括对外观设计的申请文件、代理、申请日的确定、宽限期、修改或者分案、公布、续展、期限救济和权利恢复等方面相关规定以及条约的行政规定。与条约配套的实施细则共18条,是对条约条款的进一步细化。
该条约的成功缔结标志着外观设计领域国际多边合作向前迈出了一大步,这也是继今年5月达成《产权组织关于知识产权、遗传资源和相关传统知识条约》之后,知识产权领域在一年内缔结的又一部重要国际条约,是知识产权领域国际规则制定取得的新突破。我国作为外观设计申请大国,条约的缔结将有利于我国申请人更快捷、更经济地在缔约方保护自己的外观设计,助力我国企业“走出去”。同时,也有利于我国吸引更多国外优秀外观设计“走进来”,促进我国与世界各国的经贸、科技、文化交流。
《知识产权公共服务普惠工程实施方案(2023—2025年)》进展与成效
一、知识产权公共服务体系持续优化
在全国布局建设国家级知识产权公共服务重要网点423家,地市级综合性知识产权公共服务机构162家,基本实现知识产权公共服务全覆盖,更多企业和创新主体能够就近享受到便利便捷的公共服务。制定《关于推进知识产权公共服务标准化规范化便利化 加强重点服务的意见》,各级各类公共服务机构面向企业和区域特色产业开展各类知识产权服务超300万次,包括知识产权咨询检索、导航分析、风险预警、维权援助、转化运用和品牌建设等,有力保障各地在知识产权创造、运用、保护、管理等方面的服务需求。
二、知识产权公共服务利企便民水平进一步增强
发布《知识产权政务服务事项办事指南(第二版)》,为企业提供办事指引72条,推动全国层面知识产权政务服务无差别受理、同标准办理。实现更多业务“网上办”,在国务院客户端、国家政务服务平台上线知识产权专栏,在学习强国客户端上线强国知识产权小程序,实现专利商标公布公告、质押等信息“掌上查”;对接国家政务服务平台,建成“国家知识产权公共服务网”,实现知识产权信息查询、数据下载和业务办理“一站式”线上服务。
三、知识产权公共服务支撑科技创新更加有力
制定《关于全面提升知识产权公共服务效能的指导意见》,组织引导国家级知识产权公共服务重要网点面向国家和区域战略科技力量开展重点服务,积极助力关键核心技术攻关。在全国各地产业园区设立知识产权公共服务工作站935家,其中797家公共服务工作站面向新一代信息技术、高端装备制造等提供“菜单式”知识产权公共服务,推动重点产业转型升级。
四、知识产权数据利用效能有效提升
发布《知识产权数据资源名录》,建立知识产权数据资源分级分类管理机制,保障知识产权数据安全。新增开放中国专利开放许可数据,累计开放专利、商标、地理标志、集成电路布图设计基础数据种类达60种。加强产业信息公共服务供给,聚焦国家战略性新兴产业和未来产业累计建设专利专题数据库28个,月均累计访问量超468万次;同时,指导支持各地聚焦产业特色和实际需求,累计建设区域性专利专题数据库169个,为促进地方产业发展提供了有力支撑。
国家知识产权保护信息平台建设
一、实现服务知识产权全链条的应用功能
平台围绕知识产权创造、运用、保护、管理、服务全链条,建设权利人图谱分析、运用信息监测、知识产权代理监管等模块,便利创新主体和社会公众“一站式”查询四类知识产权信息,实现专利和商标质押、许可信息的集中供给,专利代理师资格考试、专利代理机构审批、专利商标代理监管等业务流程的电子化,为创新主体、社会公众以及各级知识产权管理部门和服务机构提供更加便捷的数字化服务渠道。
二、实现畅通信息共享的数据枢纽功能
平台将建设数据共享交换模块,汇集专利、商标、地理标志、集成电路布图设计等400余项数据以及相关部委共享的领域数据。在保障数据安全的前提下,以数据接口或中间库等方式,向相关部委和地方知识产权管理部门开放,切实发挥数据枢纽作用,取得数据“汇进来、给出去、用起来”的积极效果,不断打通数据壁垒,增强数据共享能力。
三、实现促进央地业务协同的载体功能
平台横向连接国家政务服务平台,纵向与各地方知识产权管理部门相关系统对接。对外连接最高法、国家发改委等部委平台,对内与专利、商标等生产系统互联,实现法人、自然人权属信息核验以及跨部门、跨区域、跨层级的业务协同。
依法严格保护外资企业的知识产权,推进高水平对外开放
数据显示,今年1至10月,国外在华发明专利授权9.2万件,同比增长5.3%;商标注册12.1万件,同比增长13.1%。这些数据充分体现了外资企业对中国知识产权保护工作的认可。
一、主动对接标高标准的国际经贸规则
中国已经加入了《专利合作条约》《商标国际注册马德里协定》《工业品外观设计国际注册海牙协定》等几乎所有主要的知识产权国际条约,成为世界知识产权组织管理的专利、商标、外观设计三大国际注册体系的重要用户。每年都有大量的国外企业通过这三大体系在华开展知识产权布局。同时,我们还相继完成了商标法、专利法新一轮修改,建立了国际上高标准的惩罚性赔偿制度。
二、严格实施高水平的知识产权保护
在高效解决药品上市审评审批环节的专利纠纷方面,截至2024年10月底,累计审结199件药品专利纠纷早期解决机制行政裁决案件,保护了创新药企的合法权益。我们坚决打击专利恶意无效和商标恶意注册、撤三等行为,对事实清楚、证据确凿的侵权案件依法加快办理,相继妥善处理涉及美国、德国、法国、意大利、泰国、丹麦等国家相关企业的多起知识产权纠纷。
三、建立了与外资企业的常态化沟通机制
国家知识产权局在北京、上海、江苏、广东等地召开了多场外资企业知识产权座谈会,现场听取和解答他们遇到的问题,有针对性地做好服务。许多外企代表在座谈时表示,中国快速完善的知识产权保护环境促进了他们企业的创新发展,坚定了他们在华加大投资的信心。2023年外资企业对华知识产权保护的满意度提高了1.44分,继续保持稳步提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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