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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些情况下,专利代理师不予推荐担任诉讼代理人

发布于:

2023-02-16

  From     :    
来    源:中华全国专利代理师协会


近期,由中华全国专利代理师协会印发的《中华全国专利代理师协会诉讼代理管理办法(修订)》中提到:


第十一条 专利代理师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推荐担任诉讼代理人:


(一)所在专利代理机构被国家知识产权局列入严重违法专利代理机构名单
(二)最近一年所在专利代理机构违反专利代理职业道德与执业纪律规范、受到专利代理行业纪律处分或受到行政处罚的
(三)最近三年违反专利代理职业道德与执业纪律规范、受到专利代理行业纪律处分或受到行政处罚的
(四)被各级司法机关、社会和当事人评价并经过核实不适合从事专利诉讼业务的

专利代理师被协会推荐担任诉讼代理人后发生前款所述情形之一的,取消推荐且三年内不予推荐

附:中华全国专利代理师协会诉讼代理管理办法(修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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