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新科技企业普遍存在前期研发周期长、研发资金投入巨大的特征,一旦技术成熟和商业化运用后,又普遍面临专利技术保护难、被侵权后获得赔偿难的情况,成为高新企业发展的重要障碍。今年4月26日广州市召开的知识产权工作会议上,广州市市长温国辉强调:广州市将进一步加强知识产权保护,实行最严格的知识产权保护制度,塑造良好营商环境。日前,华进律师事务所周清华律师团队为广州本土植保无人机企业(广州极飞科技)赢得侵权纠纷一审胜诉并判赔达百万元,为广州律师发挥专业特长,服务本土高新企业、助力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再添新例。广州极飞科技自2007年成立以来,投入数亿巨资深耕于以植保无人机为代表的农业智能装备行业,在中国29个省份和日本、澳大利亚等其他6个国家设有运营机构,产品与服务遍及全球 42 个国家和地区。极飞科技P系列无人机拥有出色的飞行性能和领先全球的工业设计,广受用户青睐。广州极飞科技有限公司名为“一种无人机”专利于2017年3月22日授权。
2017年以来,广州极飞科技发现网上销售的“高性价比组配植保无人机”与自己的专利非常相似,遂通过公证购买获得涉嫌侵权产品,发现侵权产品来源于杭州某科技公司。极飞科技立即找到周清华律师团队帮助维权,经过将涉嫌侵权产品与其专利进行比对分析发现,周清华律师认为涉嫌侵权产品完全属于专利权的保护范围、构成侵权。杭州某科技公司赔偿广州极飞科技经济损失100万元以及合理维权开支8万元,同时停止制造、销售及许诺销售侵害涉案专利的产品,并销毁库存侵权产品。周清华律师:这个案子的核心在于杭州某科技公司生产的植保无人机产品是否侵犯了广州极飞的专利权?应当如何承担侵权责任?赔偿数额如何确定?因为植保无人机技术本身属于新兴技术,过去基本没有案例可供参考。我们代理了案件后,通过细致的侵权比对,清晰有力地证明了侵权产品已完全覆盖涉案专利的全部技术特征,落入涉案专利保护范围;与此同时,对方也在奋力反击、试图无效我们客户专利,意图釜底抽薪;我们积极为权利人谋划对方提出的专利无效申请应对策略,维护了广州极飞专利的稳定,为案件成功维权打下坚实基础。第一个特点是其涉及植保无人机这个新兴技术领域,在过往的案例当中,涉及航拍无人机的专利侵权纠纷并不少见,但在植保无人机技术领域的专利诉讼案件还非常少见,因此无论在侵权认定还是赔偿数额的确定等方面都无案例可供借鉴,给办理此类案件带来不小的挑战。另一个特点是涉及的专业性较强,植保无人机上要负载一用于农用喷洒的药箱,而药箱的重量是动态的,因此植保无人机与一般的航拍无人机相比,在某些特定领域其技术性更强、更复杂,涉及的专利技术也是难度很高,因此对于此类案件的处理无论是对法官还是律师挑战性均较高。第三个特点是判赔金额通常不高,因为存在较大的举证难度。本案就充分考虑到专利技术的价值及其开发过程中的巨大投入、侵权危害程度以及造成的巨大经济损失,法院较为少见地判决100万的高额赔偿。周清华律师:本案的胜诉及判决的高额赔偿,对无人机尤其是植保无人机等高新技术企业的知识产权保护方面具有示范意义。近年,以植保无人机为典型代表的迷你型无人机的制造和应用发展极为迅速,特别地是植保无人机在农药喷洒、施肥、农业信息监测、污染控制等方面均有着无可比拟的优势,在我国乃至全球的应用也日益广泛,具有广阔的市场前景,也吸引了越来越多企业进入该领域。但随之而来的,则是该领域相关知识产权纠纷迅速增多。为此,在日趋激烈的市场竞争中,相关企业必须尽早申请、积极维权,从而有效保护自身的独创技术,维持自身的竞争优势;与此同时,后发企业也应该遵守法律和尊重市场规则,注意规避侵权风险,不能剽窃他人技术,从而使行业得到良性发展。周清华律师:本案中广州极飞的胜诉,对促进新兴技术特别是广州本土科技企业创新研发有积极的引导作用,也反映广州不断优化的法治化营商环境。
案件中,我们广州企业的知识产权的保护意思较强,对于自身的研发成果,能够积极通过专利申请获得保护;在发现侵权行为时,能够及时拿起法律的武器积极维护自身权益。更为重要的是,案件反映出我们广州法院的司法审判的专业水平较高,体现出广州知产法院法官较强的专业素养,能够准确地对是否构成侵权作出判断;并且在证据充分的情况下,敢于根据侵权行为给权利人造成的损害,及时作出合理的赔偿判决,有效地制止侵权行为,有效维护良好的市场竞争环境,从而为引进、培育和扶持高新技术企业发展创造了优良环境。 Q5:作为资深知识产权律师,如何进一步护航高科技产业?
周清华律师:我在知识产权法律服务领域耕耘近20年,见证着我国和世界高科技产业的爆炸式发展,也见证着国家和企业日益重视知识产权的过程。在这过程中,我们接触、处理了不同产业的无数知识产权纠纷案件,逐渐形成了涵盖诸多技术领域和服务领域的专业团队。面对高新科技行业日新月异的发展哪个,我们也将不断自我学习、保持进步,同时加大力度培养团队的年轻律师,发挥年轻人对于高新科技天然亲密的优势,不断提升我们服务高科技企业的能力,努力为护航高新科技产业、为助推广州“千年商都”不断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贡献我们律师行业的专业力量。 全国律师协会知识产权专业委员会委员,国家司法部涉外律师领军人才。周律师执业18年,专注于知识产权、外商投资及海外并购等法律业务,代理了大量知识产权案件(涵盖专利商标、软件著作权等),并大型国企收购海外企业提供全方位的法律服务。
为众多国内外知名企业包括珠江船务、唯品会、酷狗音乐、极飞植保无人机、神博安防、安利、宝洁P&G及斯托克STOKKE提供知识产权法律服务,代理了大量商标、专利、网络域名侵权、商业秘密等知识产权诉讼,曾多次被评为广东省律协专业委员会优秀委员。
自2016年起从事知识产权相关工作,同时有企业与代理所的工作经验。擅长挖掘诉讼专利、开展诉讼维权、专利无效、知识产权恶意诉讼、商业秘密侵权处理等。
服务过的企业包括广州极飞科技有限公司、深圳乐行天下科技有限公司、济南神博信息技术有限公司、美律电子(深圳)有限公司、台湾派立飞科技有限公司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