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00-883-1990

资讯

了解行业以及华进新闻资讯。

进·周一 | 一系列IP新政即将施行!

发布于:

2021-08-23

 >>>  国内资讯


9月1日起,请求驰名商标保护需一并提交《当事人请求驰名商标保护承诺书》

为严格规范当事人请求驰名商标保护时提交文书、证据的相关行为,营造诚实守信的良好氛围,自2021年9月1日起,在异议、评审案件中请求驰名商标保护的当事人提交申请书时,需一并提交本人/本单位及其商标代理机构、代理人签章的《当事人请求驰名商标保护诚信承诺书》。 
来    源:国家知识产权局商标局

9月1日起,侵犯商业秘密、故意侵犯知识产权等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


《市场监督管理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管理办法》经市场监管总局第11次局务会议审议通过,自2021年9月1日起施行。其中,第九条明确指出,侵犯商业秘密、故意侵犯知识产权等行为将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

来    源:市场监督管理总局


9月1日起,江苏部分知识产权案件管辖将调整


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发布《由无锡市中级人民法院等管辖外观设计专利案件以及300万元以上非技术类知识产权案件的通知》,对相关案件的管辖进行调整。

根据该通知,由无锡市、徐州市、常州市、南通市、连云港市、淮安市、盐城市、扬州市、镇江市、泰州市、宿迁市中级人民法院管辖发生在其辖区内,诉讼标的额为300万元以上的商标权、著作权、不正当竞争、技术合同纠纷的第一审知识产权民事案件;由无锡市、徐州市、常州市、南通市、连云港市、淮安市、盐城市、扬州市、镇江市、泰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管辖发生在其辖区内的外观设计专利纠纷的第一审知识产权民事案件。南京知识产权法庭、苏州知识产权法庭不再审理涉及上述案件。上述管辖调整自今年9月1日开始执行。

来    源:中国江苏网


《禁止网络不正当竞争行为规定》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反馈时间截至9月15日


为了制止和预防网络不正当竞争行为,维护公平竞争的市场秩序,保护经营者和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促进数字经济规范持续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商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等法律,市场监管总局起草了《禁止网络不正当竞争行为规定(公开征求意见稿)》,反馈截止日期为2021年9月15日。

来    源:市场监督管理总局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若干问题的解释(征求意见稿)》反馈时间截至9月19日

为正确审理不正当竞争纠纷案件,维护公平竞争秩序,最高人民法院起草了《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若干问题的解释(征求意见稿)》,意见反馈截止日期为2021年9月19日。

本次公布的司法解释征求意见稿中,对反不正当竞争法中“其他经营者”“商业道德”“‘有一定影响的’标识”等概念与行为进行进一步阐释。值得注意的是,在适用不正当竞争法的举证要求方面,征求意见稿中指出“当事人仅以利益受到损害为由主张适用反不正当竞争法第二条,但不能举证证明损害经营者利益的行为扰乱市场竞争秩序的,人民法院依法不予支持。”

来    源:最高人民法院


11月1日起,《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信息保护法》将施行

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三十次会议8月20日表决通《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信息保护法》,自2021年11月1日起施行。明确不得过度收集个人信息、大数据杀熟,对人脸信息等敏感个人信息的处理作出规制,完善个人信息保护投诉、举报工作机制……这部专门法律充分回应了社会关切,为破解个人信息保护中的热点难点问题提供了强有力的法律保障。

对于提供重要互联网平台服务、用户数量巨大、业务类型复杂的个人信息处理者,本法特别规定了其需要履行的义务,如建立健全个人信息保护合规制度体系,定期发布个人信息保护社会责任报告,接受社会监督等。

对违法处理个人信息的应用程序,责令暂停或者终止提供服务;拒不改正的,并处一百万元以下罚款;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款。

来    源:新华社


全国已设立5个京外商标审协中心和275个商标受理窗口


近日,国家知识产权局发布关于政协十三届全国委员会第四次会议第1839号(商贸旅游类078号)提案答复的函。其中提到,截至2021年6月,我国商标注册平均审查周期稳定在4个月以内,发明专利平均审查周期压减至19.4个月,高价值专利审查周期压减至13.4个月。同时,在全国31个省(区、市)设立5个京外商标审协中心和275个商标受理窗口;在中国商标网开通包括商标注册申请在内的33项业务的电子申请;持续完善国家知识产权公共服务网,初步实现专利、商标、地理标志、集成电路布图设计的申请、缴费、信息查询检索及知识产权基础数据开放等业务“一网通办”,为包括黄金珠宝业市场主体在内的申请人提供更多便利。

来    源:国家知识产权局



 >>>  商业动态

国家知识产权局驳回“杨倩”“陈梦”“全红婵”等109件商标注册申请

国家知识产权局8月19日发布通告,依法驳回“杨倩”“陈梦”“全红婵”等109件商标注册申请,并将不断强化对包括奥运健儿在内的具有较高知名度的公众人物姓名的保护。


通告指出,在第32届奥林匹克运动会上,中国体育代表团取得优异成绩,为祖国和人民赢得了荣誉。但个别企业和自然人把“杨倩”“陈梦”“全红婵”等奥运健儿姓名和“杏哥”“添神”等相关特定指代含义的热词进行恶意抢注,提交商标注册申请,以攫取或不正当利用他人市场声誉,侵害他人姓名权及其合法权益,已产生了恶劣的社会影响。对此,国家知识产权局予以谴责,并依据商标法第十条第一款第(八)项的规定,对第58130606号“杨倩”、第58108579号“陈梦”、第58265645号“全红婵”等109件商标注册申请(含一标多类)予以快速驳回。


通告指出,国家知识产权局将保持严厉打击商标恶意抢注行为的高压态势,对违反诚实信用原则、恶意申请商标注册、图谋不当利益的申请人及其委托的商标代理机构依规严肃处理,持续营造良好的创新环境和营商环境。

来    源:新华社

FTC修改诉状后再次对Facebook提起反垄断诉讼

2021年8月19日,美国联邦贸易委员会(“FTC”)在其与Facebook正在进行的反垄断案件中提交了修改后的诉状,指控Facebook采用非法的“买或埋”(buy-or-bury)计划以维持其支配地位。修改后的诉状提供了详细的统计数据以证明Facebook在美国个人社交网络市场占支配地位,同时还提供了新的直接证据,表明Facebook有能力控制价格或排除竞争,能够在不流失大量用户或用户参与度的情况下,显著降低向用户提供服务的质量,并通过将实际或潜在的竞争对手挤出市场的方式来限制竞争。据悉,Facebook在2012年以10亿美元收购了Instagram,2014年又以190亿美元收购了WhatsApp。

来    源竞争法视界、美国联邦贸易委员会


400-883-1990
info@aciplaw.com

华进官方微信公众号

Copyright © 2021 华进联合专利商标代理有限公司.All Rights Reserved.粤ICP备12081038号